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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政策要点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来源: 学生处 字体大小: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等22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包括充分认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大力发展各类心理健康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7部分内容。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和实施《指导意见》,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充分认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意义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服务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预防或减少各类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理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从影响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社会和谐发展的角度,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意义。

    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制订《指导意见》,主要依据有: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要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二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三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四是各地各部门近年来已在各自辖区或领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积极探索,具备了一定的工作基础。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目前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心理行为异常和常见精神障碍人数逐年增多,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巨大。另一方面,因缺乏政策支持和引导,现有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不足,管理能力滞后,政策法规不完善。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多次调研、研讨,听取有关部门、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及心理学、精神医学、社会学专家意见建议。在先后6次征求各省(区、市)、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及社会组织、各领域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指导意见》的文件内容,近日以22个部门名义印发各地。

    二、总体目标

    (一)关于指导思想。心理健康服务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及每一个社会成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普遍性。该文件作为我国第一个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宏观指导性文件,强化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心理健康服务的责任,从如何提供服务、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提出强化政府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服务网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重点人群、培育心理健康意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指导思想。

    (二)关于基本原则。

    一是考虑加强心理健康服务,首先要普及和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为此提出“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是强调心理健康服务有赖于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部门推进落实,还需要单位、家庭、个人承担相应责任,提出了“党政领导,共同参与”的原则。

    三是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着眼于心理健康服务长远制度建设,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提出“立足国情,循序渐进”的原则。

    四是鉴于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的多样性及个体差异性,并注重心理健康服务的科学性,提出“分类指导,规范发展”的原则。

    (三)关于基本目标。根据我国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各地及有关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并考虑实现目标的可行性,提出到2020年,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到2030年,符合国情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的分阶段目标。

    三、大力发展各类心理健康服务

    首先,针对社会大众群体,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和平台,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特别是创作、播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二是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群众文化生活。三是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四是要求各类媒体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五是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主动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

    其次,针对有心理行为问题困扰和心理疾病的人群,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一是通过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帮助公民完善人格,解决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二是倡导大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疾病对健康的影响,引导心理异常人群积极寻求专业心理治疗。三是由医疗机构或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为心理疾病患者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再次,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处于心理危机中的人群,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四、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一)普遍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针对职业人群工作压力大、职业倦怠比例高的现状,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为处于特定时期、岗位、经历特殊事件的员工,提供心理疏导和援助。

    (二)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时期的心理健康状况将深刻地影响其未来人格发展。因此,文件要求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高等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此外,对大学生自杀预防、留守和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遭受欺凌和伤害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创伤干预提出了要求。

    (三)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调查显示,老年人、孕产期及遭受性侵、家暴的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是心理健康服务的重点对象。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尤其是老龄办、妇联、残联和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纠纷调解等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重视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社会支持差,融入社会困难,常遭受排斥和歧视,易产生心理问题。文件要求健全特殊人群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其融入社会;高度关注其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近十余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各地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加强合作,在患者登记报告、救治救助、康复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文件按照《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要求,提出多渠道开展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

    五、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心理健康服务涉及各个行业和部门。如何将心理健康服务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全方位地为各类人群提供服务,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至关重要。按照整合利用各行各业资源,调动各类专业机构积极性的思路,文件从健全各行各业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平台、培育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等方面,明确了体系建设的框架设计。

    (一)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为做好心理健康服务,要铺设一张覆盖全社会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文件提出,各级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主要指民营机构)依托工会等现有资源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促进;公安、司法行政等重点部门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开展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心理健康服务。

    (二)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城乡社区是社会服务的基层单位,在城乡社区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构建整体服务体系至关重要,可发挥网底作用,促进辖区居民心理健康。文件提出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农村以乡镇为单位,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

    (三)鼓励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近十多年来,在公众强大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的引导下,城市地区自发形成了一批社会化的心理服务机构,成为除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之外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文件提出积极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其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同时,要求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培训。

    (四)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是规范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中坚力量。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2.77万人,心理治疗师仅5000余人,较经济水平相似国家仍有较大差距。精神科医师主要开展精神障碍诊疗服务,而面向普通人群和心理行为问题人群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心理咨询和治疗等工作较少。心理治疗师主要分布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对象主要为精神障碍患者和心理行为问题人群。

    针对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少、服务能力弱等问题,文件要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普及心理咨询、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一是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多学科心理和躯体疾病联络会诊制度。二是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心理疾病筛查与转诊服务。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师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居民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服务。四是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医院相关科室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中医心理学发展。

    六、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文件既参考发达国家心理健康专业人才的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培养模式,又考虑我国专业人才培养基础薄弱的现状,将人才队伍建设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提出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性设计。

    (一)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参考发达国家经验,要求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相关专业,建设一批实践教学基地,并建立实践督导体系,逐步形成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培养制度。

    (二)促进心理健康人才有序发展。我国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应包括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职业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为加强心理健康人才的规范、有序发展,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继续负责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并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改进鉴定考核方式,加强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同时,要求各部门、各行业对所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培训、继续教育及规范管理。

    (三)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激励机制。为了增加心理健康服务的岗位吸引力,各有关部门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强调注重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帮助专业人才实现自我成长和能力提升。

    (四)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心理健康服务的规范管理一靠法律约束,二靠行业组织规范和引导。考虑我国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刚刚起步,文件提出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国家心理健康服务专家组,依托行业组织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建立国家和区域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体系,对各类心理健康机构服务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行规行约和行业自律制度。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心理健康服务涉及各部门各行业各类人群。目前,各地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进展不一,各部门工作千差万别。为了确保文件发布后各项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文件中明确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责任主体,对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尤其是对综治、卫生计生、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是完善法规政策。提出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的规范管理,逐步将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和机构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时制定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综合试点,探索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引导。

    四是强化基础保障。通过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支持基层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强调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

    五是加强行业监管。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监督机制,以属地为单位,规范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管,对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定期评估。

    六是加强相关科学研究。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将心理健康基础理论本土化,开展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为基础的心理健康理论技术研究,逐步形成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心理学理论和临床服务规范;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与政策等软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

    相关链接: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国家卫计委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