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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字体大小:

二级学院:

为提升我校学生国际化水平、加大国际化交流力度,鼓励和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研修,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拓宽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培养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学期学校将选派优秀学生赴牛津大学、剑桥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等知名高校进行短期研习,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项目、时间及人数

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二、研修费用

根据项目方案,学校学生各自承担相应费用,详见附件相关费用说明。

三、选派对象、申报人数及年级专业

(一)选派对象:全校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报人数及专业:学院推荐人数不限,年级与专业要求详见项目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具有优良的专业基础,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

(三)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项目附件1。

四、选拔办法

(一)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

1.4月18日前,学生提交个人申请至二级学院;原则上,项目一人一报,落选者不予以其他项目调剂。

2.4月22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初审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将初审名单上报学校;

3.4月25日前,学校完成复审,最终选派名单在校园网主页、“广州理工学院国际港澳台合作交流”、“广州理工学工”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其中,澳门大学、英国牛津剑桥大学、联合国(瑞士日内瓦)三个项目特殊性,需要二级学院在4月18日完成学校上报。

(二)二级学院接受学生申请材料,申请人向学院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广州理工学院学生出国(境)访学汇总表、报名表(见附件2、3);

2.已取得的学习成果(包括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同等条件下,将以学习成果择优选派。

3.除公共选修科目以外的专业科目加权平均分成绩排名;

(三)二级学院由党总支书记牵头组成选拔小组,严格按评审条件进行初审,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将初审确定的名单及材料提交至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五、管理与考核

(一)获得研修资格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学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协议书,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获得研修资格的学生应勤奋学习,提高效率,在规定研修期限内完成研修项目并按期返校继续完成学业。

(三)研修期间,应注意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与外方导师合作的科研成果,学生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广州理工学院。

(四)研修期间,应与学校保持紧密联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遵守所访问大学的规定,保证与研修院校的交流与合作顺利进行。

六、约束与保证

(一)二级学院应负责推荐,认真选拔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专业基础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学生,并为学生的自然担保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学生应严格遵守签订的出国(境)协议,保证研修期间,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和科研工作,及时向二级学院、学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按时返校。

(三)对违约不返校的学生,应退回学校提供的全部费用,学校保留法律责任追究权利。

七、其他

本次国(境)外项目由国际教育学院作最终解释,学院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统一交至学生处朱津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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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