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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申严禁学生晚归、酗酒、爬栅栏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2日 来源: 学生处 字体大小:

    全体同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严肃校纪、校风,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院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学生处重申以下规定:

    1、周日至周四,23:30后进入宿舍视为晚归,周五、周六0:00后进入宿舍视为晚归。近日,部分同学在校外吃宵夜、聚餐至23:30以后才返回宿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学生处提醒广大同学,严禁以各种非正当理由在23:30(周五、周六0:00)后进出宿舍。

    2、晚归必须出示学生本人学生证、借书证,否则通知辅导员确认后才能进入宿舍。

    3、严禁全体学生以任何理由酗酒。对酗酒和酒后滋事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学生,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爬栅栏。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得爬栅栏。

    以上规定,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希望同学们的行为能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同学老师负责、对学校负责。请同学们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早出、不晚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早出或晚归的,请提前与宿舍管理员联系。



    学生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