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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9日 来源: 学生处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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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向社会推荐优秀的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4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就业态度端正,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个人成长与事业发展的关系。主动、积极到基层就业。

    3、崇尚科学,勤奋学习,有远大理想和求实进取精神,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良。

    4、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照条件顺序优先考虑:

    (1)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者。

    (2)本科生获得三次及以上,专科生获得两次及以上院级奖学金者。

    (3)考取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

    (4)本科毕业生获得两次(专科生获得一次)院级奖学金,并且在外语资格等级考证中:已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的外语系本科毕业生;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非外语系本科(含外语系专科)毕业生;已通过A级或B级考试的专科毕业生。

    (5)在校期间荣获过省级或市级党委、政府主办的各类评比、竞赛三等奖以上者。

    (6)积极参加学院的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者。

    5、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体育测评成绩良好以上。

    6、符合毕业条件:本科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专科取得毕业证。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各系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按照“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的原则,要求每位毕业生实事求是地提交入学以来的个人总结。

    2、各系在毕业生自我总结基础上,组织小组交流评议,班级初评,并经系部相关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后,按照本系毕业生总人数的10%上报初选名单,填写《201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填写准确、清楚、完整)。各系在本系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6月5日前将《201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201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同上报学生处。

    3、经学生处审核、报学院审批后再公示5个工作日。

    四、奖励办法

    1、由学院颁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2、对优秀毕业生,学院将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五、其他要求

    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与原则性强,各系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遵循“三公开”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各系201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