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州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已获得往届“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
二、评选时间
2023年3月—4月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中行胜于言。
(五)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起)。各学院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2月27日—3月12日。各单位开展宣传、评选推荐。学院总人数超过2000人的至少推选3人,学院总人数低于2000人的至少推荐2人。各学院推荐结果须在本学院内公示,并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于3月12日前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806735671@qq.com)。
1.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20年以来荣誉(如是团体奖项,请列明所获奖项中推荐人的排位)。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宋体二号体加粗),正文内容仿宋三号体,字数不少于3000字。
3.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不小于2M)。
(二)事迹材料评审阶段:3月13日—3月17日。由学校成立初审工作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入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
(三)集中宣传推广阶段:3月20日—3月26日。学校将通过广州理工学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推广候选人先进事迹。
(四)现场评选阶段:拟定于4月上旬开展。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评审确定获奖人员。
五、评选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深入宣传、严格程序,确保把优秀的学生选拔。
(二)请各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治过硬、事迹突出且属实,同时对推荐人选参评材料给予指导。
(三)请各单位通过实体宣传栏、网站主页、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情况,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
(四)各单位推荐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确保推荐最佳学生参加评选。
六、获奖学生奖励
获得2022年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学校将从当选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获得者中择优推荐参评“广东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附件:2022年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广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3年2月16日
广州理工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行政楼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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