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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晚归及不归学生管理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字体大小:

    各学院: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同学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现就加强晚归及不归学生管理工作特规定如下: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门禁时间,严禁晚归以及不归。学校门禁时间为:

    时间

    学校大门门禁

    宿舍区门禁

    备注

    周日至周四

    23:00

    23:30

    含法定调课日

    周五至周六

    23:00

    24:00

    含法定节假日


    周日至周四:23:00(学校大门);23:30(宿舍区)

    周五至周六:23:00(学校大门),24:00(宿舍区)

    未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视为不归。

    二、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晚归的,须办理审批手续。即提前通过今日校园app办理请假手续。

    三、对于未办妥请假手续而晚归及不归的同学,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以下处分:

    (一)违反学校作息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无正当理由晚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和特殊原因夜不归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四)违反国家和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请各学院及全体同学遵照执行。


                                    广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