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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一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0日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构建稳固可靠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安全网络,激励心理委员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广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

    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成员

    心理协会成员

    二、评选条件

    1.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成员或心理协会成员时间不少于一年;

    2.参加校心理委员培训或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未取得证书的心委即日起至2023年3月10号前可自主完成“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上心理委员培训认证的课程内容并提交个人测试总成绩截图或认证通过截图);

    3.积极参与或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宣传和开展各项心理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

    4.经常参与或组织学校、学院及班级群体性心理活动,认真关注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主动关心和帮助心理困难学生,积极发现并协助处理班级的心理危机事件;

    5.与辅导员、班主任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完成辅导员、班主任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工作;

    6.学习成绩优良(含选修课),无挂科。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对照评选条件,符合要求的同学可自愿申报或由学院推荐产生。填写《广州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及《汇总表》,经学院初步评审后,将符合条件的材料于3月15日前统一交至4栋401心理中心。“优秀心理委员”推荐人数不超过全院心理委员数15%;

    2.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表彰:评审后公布表彰结果,拟安排在2023年“5·25”心理健康活动月期间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并择优推荐“优秀心理委员”获奖者参加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四、领取申请表

    文件包括:

    1.《广州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2.《汇总表》

    请有意愿参与评选的同学及时向班级心理委员处领取申报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