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7号)及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计算,现将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市(不含增城及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
二、增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22元。
三、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91元。
四、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366元。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8月27日
广州理工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行政楼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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