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加强省学联与各高校之间的联系,发挥省学联在高校学生工作的引导作用,了解与掌握各高校学生工作动态,增进广大学生对省学联的了解,省学联根据各高校学生会组织申请材料,结合考察、调研,遴选出第一批“学生事务工作坊”,名单见附件1。
为推进学生事务工作坊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 工作坊由所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管理,负责人应由学生会主席或研究生会主席兼任,并设置值班与轮岗制度。各工作坊按照《学生事务工作坊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工作(见附件2),省学联每年年底将对各工作坊的管理及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各学生事务工作坊需根据要求,在学生活动中心、学生组织办公楼等地点设立办公场地,并配备相应办公条件。按照省学联统一模板,自行制作并悬挂“学生事务工作坊——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工作联系站”牌匾(具体要求见附件3),置于显著位置。
3. 省学联将向各学生事务工作坊划拨工作经费3000元。请各学生事务工作坊所在高校团委于5月25日前开具相应金额的行政往来收据或发票,收据抬头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项目名称为“工作经费”,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各相关高校团委收到调研经费后,要及时做好经费的发放工作。
附件:
1、首批学生事务工作坊名单
2、2015年学生事务工作坊工作要求
3、牌匾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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