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及前提条件
1、学生宿舍遵规守纪情况;在前一个月所属辅导员走访中发现无任何问题。
2、班会召开情况;在前一周班会中按学校规定召开,且到会率为100%。
3、学生出勤情况;在前一周内到课率为100%。
二、评选办法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者,再经过学保部牵头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随机抽查达3次及以上均属实,便可以认定其为此项工作的“标杆”单位。
三、评选结果的运用
1、对“标杆”单位将在校园网学保部主页上通报表扬。
2、对“标杆”单位的先进事迹在综合楼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一周。
3、对“标杆”单位所属辅导员及二级学院在当月考核中分别加考核分4分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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