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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2021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1日 字体大小:

    各学院老师、同学,为了新学期的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前做好认定工作的材料收集,内容如下:

    1.各学院申请学生,如实填写《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后,并提交所填写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的证明材料栏)。表&证明材料,辅导员统一收齐、整理。(提醒同学:材料请如实对应提交,缺少则影响最后的审核。)

    2.各学院辅导员,根据学生上交的材料整理,核对无误后,填写《附件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将材料信息转换为电子信息,建议使用微软的Excel打开、填写,并“开始检查”,无误后保存);若辅导员填写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

    3.各学院将贫困生认定工作材料认真汇总,于新学期提交学生处(时间待通知);

    注意:

    1.贫困生认定后所产生贫困等级,才能继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无贫困等级无法申请该2项国家资助);

    2.贫困认定以自愿申请为原则,于每学年的上学期(每年9月开学)向各自学院申请;

    3.重要:贫困生认定工作借鉴去年,并沿用2019年版本的申请表;若申请表因今年疫情影响而有所变更,届时提前通知。请各学院老师、同学见谅。谢谢!每年9月开学后向各自学院申请;

    提醒:各附件请关注班级群或联系辅导员下载。

    广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