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夯实学生工作基础,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和服务水平,根据《广州理工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广州理工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学生处将组织对3月份辅导员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常规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体辅导员
二、检查内容
(一)与学生谈心谈话记录(重点检查有迟到、染艳发、穿拖鞋进入教学区域等行为者的谈心谈话记录)
(二)学生校外住宿走访情况
(三)走访学生宿舍情况
(四)听课记录
(五)与家长联系记录
(六)与任课教师沟通记录
(七)巡查课堂记录
(八)二级学院自查记录
(九)其他工作
三、检查时间与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学院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3月27日 |
张志红、李健莹 |
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
3月27日 |
刘亮、朱津果 |
经济管理学院 |
3月27日 |
林国健、朱津果 |
艺术设计学院 |
3月27日 |
伍泽豪、李健莹 |
建筑工程学院 |
3月30日 |
张志红、李健莹 |
低空经济与航空学院 |
3月30日 |
刘亮、朱津果 |
人文与教育学院 |
3月30日 |
林国健、冷庆深 |
音乐舞蹈学院 |
3月30日 |
伍泽豪、冷庆深 |
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 |
3月31日 |
张志红、李健莹 |
工商管理学院 |
3月31日 |
刘亮、李健莹 |
人工智能学院 |
3月31日 |
林国健、冷庆深 |
外国语学院 |
3月31日 |
伍泽豪、朱津果 |
(二)工作安排
检查结果向各二级学院通报,并按照《广州理工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细则》(修订)纳入本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全体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认真细致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要提前组织辅导员进行自查,确保所有工作符合学校的规定和要求。
(三)各学院要根据检查反馈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2026年辅导员工作检查登记表
广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6年3月11日
广州理工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行政楼102
电话:020-39729731
处长邮箱:xsc@gz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