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热点文章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学时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5日 发布部门:学生处 来源: 学生处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广州理工〔2025〕127号)、《劳动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广州理工教函〔2020〕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学年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学时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校各专业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学生。其中,重点关注2023级普通本科大三学生、2023级专升本学生。

    二、认定流程

    (一)劳动教育活动开展:设岗部门统一通过“劳动教育实践管理平台”电脑端发布活动,学生通过微信小程序端参与的形式实时记录、同步更新,操作如下。

    1.设岗部门:活动负责人(教师)登录“劳动教育实践管理平台”电脑端https://lchs.tr.gztrgzs.com/申报活动,由学生处审核后发布活动,并对参与学生进行确认、考

    勤等。具体账号(工号)、密码(手机号后6位,如无法登录可尝试密码gzist123),操作流程见相关系统平台操作手册。

    2.学生:搜索“广州理工劳动教育实践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凭账号(学号)、密码(学号或身份证后6位)登录后参与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见相关系统平台操作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一)做好2023级学生的劳动学时预警工作。根据《劳动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原则上学生必须在前三学年内修完,因特殊情况未修满的学生,需在第7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时。

    根据各学院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2023级普通本科生需要完成24学时的劳动教育实践,2023级专升本学生需要完成28学时的劳动教育实践。

    请各学院统计好2023级劳动教育实践未满要求学时学生数据,确定预警对象,建立帮扶机制,多种途径开展劳动教育活动。辅导员可登录“劳动教育实践管理平台”→“学生管理”→“预警学生名单”进一步核查名单。

    (二)i志愿学时。学院收集i志愿时长名单(已有i志愿时长但未录入系统),原则上i志愿时长1小时计劳动实践1学时,请汇总填写《劳动教育(实践)学时补录登记表》。

    (三)劳动教育实践学时认定:坚持“谁设岗,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由设岗部门在劳动工作完成时进行学时初步认定,然后报学校劳动实践学时认定小组审定。其中,校内勤工助学(含爽提等校内兼职)学时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统计。

    (四)设岗部门要认真落实统计、审核补录学生数据的工作,核实无误后,如有相关情况,请填写《劳动教育(实践)学时补录登记表》(Execl电子版),于6月14日前发送至学生处朱老师。

    广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