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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4月份辅导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5日 发布部门:学生处 来源: 学生处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夯实学生工作基础,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和服务水平,根据《广州理工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广州理工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学生处将组织对4月份辅导员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常规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体辅导员

    二、检查内容

    (一)与学生谈心谈话记录(重点检查有迟到、染艳发、穿拖鞋进入教学区域等行为者的谈心谈话记录)

    (二)学生校外住宿走访情况

    (三)走访学生宿舍情况

    (四)听课记录

    (五)与家长联系记录

    (六)与任课教师沟通记录

    (七)巡查课堂记录

    (八)二级学院自查记录

    (九)其他工作

    三、检查时间与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学院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人文与教育学院

    4月28日

    张志红、李健莹

    音乐舞蹈学院

    4月28日

    刘亮、朱津果

    建筑工程学院

    4月28日

    林国健、朱津果

    低空经济与航空学院

    4月28日

    伍泽豪、李健莹

    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

    4月29日

    张志红、李健莹

    工商管理学院

    4月29日

    刘亮、朱津果

    人工智能学院

    4月29日

    林国健、冷庆深

    外国语学院

    4月29日

    伍泽豪、冷庆深

    经济管理学院

    4月30日

    张志红、李健莹

    艺术设计学院

    4月30日

    刘亮、李健莹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4月30日

    林国健、冷庆深

    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4月30日

    伍泽豪、朱津果

    (二)工作安排

    检查结果向各二级学院通报,并按照《广州理工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细则》(修订)纳入本月考核。

    工作要求

    (一)全体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认真细致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要提前组织辅导员进行自查,确保所有工作符合学校的规定和要求。

    (三)各学院要根据检查反馈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2026年辅导员工作检查登记表

    广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