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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暑假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6日 来源: 学生处 字体大小:

各系部: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繁琐、复杂、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系(部)必须严格按照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做好宣传、收集、审核材料的工作,严格把关。现将暑期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系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工作,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要求2009级本科、2010级、2011级有意向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准备以下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各两份(B5纸);(至少各一份原件)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应单独写在另外一张纸上,并标上贷款学生姓名;

  3、贷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两份、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印在同张纸上);

  4、家长户口簿首页、家长(父母双方)单页复印件各两份;(如家长户口簿首页人员不是父母中任何一方,需同时提供户口簿首页人员的单页复印件两份)。

  5、个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

  二、凡在2011-2012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不及格或2010级学生已累计二门必修课、2009级本科学生已累计三门必修课程不及格均不能申请贷款;

  三、在2011-2012学年中受到学校任何违纪处分的学生不能申请贷款。

  四、申请贷款学生须为有学籍的学生,无学籍的预读生不能申请贷款。

  五、以上材料上交所在系,由系审核汇总,上交时间下学期开学初另行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