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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7日 来源: 学生处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2021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还款计划变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向生源地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向学校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1.借款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提出申请,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生源地助学贷款由生源地教育局导出打印,高校助学贷款由学校资助中心导出打印);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学生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资助中心存档备查。

(二)材料审批

1.各二级学院收到高校助学贷款学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要按要求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并在6月30日之前将材料纸质版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2.各二级学院对已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高校助学贷款学生要继续加强毕业跟踪管理,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二、组织毕业确认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督促助学贷款(高校、生源地贷款)学生在毕业前(6月7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同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

高校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系统提交,由各二级学院审核提交至学校资助中心通过后,导出毕业确认表分发至各二级学院,要求一式三份签字、按手印确认,学生资助中心、二级学院与学生各留一份留底备查。

生源地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系统提交,由学校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导出毕业确认表分发至各二级学院,要求一式三份签字、按手印确认,学生资助中心、二级学院与学生各留一份留底备查。

系统操作方法:

(一)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各二级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学院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二)学院资助专职辅导员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高校),贷后管理中的“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学院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伍泽豪,电话:020-87478483;QQ:962207582。                      

广州理工学院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5月26日